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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家长也减点“负”

2001-02-01 来源:光明日报 醇宇 我有话说

春节过去,新学期即将来临,许多家长又要考虑孩子的学费、杂费等问题了。

我国法律规定对中小学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,每年教育部都要三令五申规定不许对中小学生乱收费。尽管国家法律严明,但闯红灯者不乏其人,皆为“利”字所趋。

现在,教育的重要性日益突出,孩子成了每个家庭里的重点保护对象,只要是学习需要或学校要求,家长们都会尽量满足,这因此成为个别学校和部分老师的“生财之道”。教育部门这些年为解决中小学乱收费这一痼疾真可谓动了真格,各地有关部门也积极行动,纷纷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,查处了一些顶风违纪者,可乱收费、乱摊派问题并不是什么新问题,国家年年提、年年治,却屡禁不止,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估计也能出书造册了,结果怎样?只怕是“雷声大雨点小”。

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,教育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存亡,国家规定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,旨在提高全民素质。为扶持边远贫困山区的教育,国家从不同角度、采取不同方式做了许多有益的事,如希望工程、春蕾女童班等,在没有条件的地方为孩子们创造条件,国家的政策法规为孩子们的学习“费尽心机”,而我们很多条件不错的学校却反其道而行之。真可谓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,一群歪嘴的和尚把国家政策给念歪了。希望这些条件不错的学校再不要把学生当“摇钱树”,那些规章制度也不要成为“临时文件”,能真正把九年制义务教育做得名副其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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